一、案情簡介
25歲的姜立春是一名家電維修工,06年在江蘇省蘇州市打工期間,他與比他小3歲的銅山縣柳泉鎮女青年張金鳳在一次朋友聚會上相識并相戀。2007年4月,姜立春在蘇州市金閶區開了一間簡易話吧,他口才不錯,也善經營,話吧生意還不錯,后來就把張金鳳的弟弟張金龍也叫來話吧幫忙了。同年8月18日,姜立春應聘到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中心支公司做業務員,當日即勸說張金龍辦理了保額為40萬元的幸福A04人身保險一份,并產生騙保殺人惡念,10日后再次勸說張金龍辦理了世紀平安卡C款保險三份,保額15萬元。買完保險不到1個月,張金龍在話吧內觸電身亡。警方勘查現場后發現現場并沒有任何打斗的痕跡,房間里的物品也井井有條的擺放著,只有個電飯煲在尸體的不遠處,而張金龍的手也被燒成了黑色,警方推測是因為電飯煲漏電,造成的觸電身亡,法醫隨后將尸體做了解剖,檢查結果也表明,張金龍確實是因為強電流通過人體造成的心力衰竭而亡,警方也為此出具了死亡證明。隨后,姜立春冒用張金龍父母的名義偽造理賠申請書索賠未果,只能將張金龍買了保險的事情告訴其家人。張金龍父親到保險公司成功索賠55萬元后,姜立春以申請理賠,打點人情為由從張家騙走了20萬元。
由于警方認定為意外事故,姜立春不僅逃脫了法網,還輕松的騙到了20萬元,發現騙保來錢容易,他又打起了張金鳳的主意,由于按照規定,只有直系親屬才能拿到保險賠償金,所以他決定和張金鳳結婚。
2009年4月19日,姜立春與張金鳳來到徐州市區,在徐州應聘了一份家電維修工作。為了再次制造事故騙取保險金,姜立春兩天后與張金鳳辦理結婚登記。當月30日,他為妻子在徐州華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了保額30萬元、受益人為姜立春的一年期的“護身福”意外傷害保險一份。6月4日晚7點左右,他駕駛面包車載著妻子回銅山縣柳泉鎮途經104國道茅村公墓處,故意與同向行駛的大中型自走式聯合收割機追尾,試圖撞死張金鳳,張金鳳被拋出車外而幸免于難。
此后,姜立春假裝事故造成自己腿部癱瘓,乘坐輪椅回到家中。
6月14日下午4時左右,姜立春用事先準備好的安眠藥,哄騙張金鳳服下后,用鐵錘將釘板敲入其頭部左側,然后在室內偽造妻子踩西瓜皮摔倒頭撞釘板的現場,并在確認妻子無法救治的情況下撥打120救護車,出乎意料的是,經過搶救,張金鳳昏迷兩個月后又奇跡般的醒過來了,只是說不了話。
張金鳳的父親對于女兒意外摔倒導致鋼釘插入頭這件事感到十分疑惑,主治醫生也告訴他,女兒頭上有兩個釘眼,很有可能是人為故意導致的。于是他立即到當地派出所報了案。警方接到報案后,立刻展開了調查,發現事發當日,現場并無打斗痕跡,于是根據張金鳳的傷勢做出了初步判段:這是一起人為傷害案,兇手可能就是被害者認識的人。隨著調查深入,警方查到了張金鳳的辦理的保險單,發現保險單是09年4月底辦理的5月中旬開始生效,受益人正是姜立春,這樣的巧合讓警方果斷把姜立春鎖定為犯罪嫌疑人,于此同時,姜立春以治腿為由逃離了徐州。警方兵分兩路,一路前往姜立春的老家,另一路找到了處理那次事故的交警。交警說,當日兩人乘坐的面包車副駕駛位置撞上了大卡車,坐在副駕駛座的張金鳳被拋出車外,受了輕傷;而車頭正駕駛的位置沒有接觸到卡車,甚至連燈都沒有損壞。駕駛員在不注意的情況下,頭部一般都會往前栽,但姜立春的頭并沒有受傷,身上也沒有受傷,只是雙腿麻木到不能動彈,這種情況比較少見。恰在此時,另一路警察也傳來消息,說他們在一家網吧發現了姜立春。讓大家疑惑的是:網吧在二樓,下肢癱瘓的姜立春是怎么上去的呢?經過幾天的布控蹲守,他們發現原本坐在輪椅上的姜立春其實健步如飛,和正常人沒有兩樣。
于是警方當即將他捉拿歸案,進行審訊。
姜立春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承認車禍是他導演的,張金鳳沒被撞死,自己反倒受了傷。他的雙腿確實在車禍后一度失去知覺,但不久后就恢復了。為了偽裝,他干脆假戲真做。事發那天,他悄悄給妻子吃了安眠藥,等她昏睡后朝她的腦袋釘釘子,然后再用西瓜皮和西瓜汁偽造她踩到西瓜皮滑倒的假象。看到妻子快死了,他才撥打120。
姜立春還交待,兩年前張金龍買了一份保險后,自己就一直在想辦法把他弄死。2007年9月5日,電飯鍋壞了,他馬上就有了鬼主意。他趁姐弟倆不在的時候,在電飯煲上做了手腳。等張金龍回來后,他就說電飯煲已經修好了,于是毫無防備的張金龍就這樣“觸電而亡”。
2009年11月9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姜立春當庭翻供,不承認自己的罪行,說張家姐弟完全就是意外,與自己毫無關系。而不能說話的張金鳳又是案子的唯一證人,法院不得不對案子展開補充偵查,暫不判決。
二、案件焦點
姜立春的殺人動機是什么?下肢癱瘓的姜立春是如何作案的?
三、處理結果
2010年4月的一天,張金鳳突然能夠開口說話了,5月初開始能夠聽明白別人簡單的問話,并作出回答。
6月8日,法院對姜立春騙保案再次公開審理并當庭進行了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姜立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保險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30萬元;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決定數罪并罰對被告人姜立春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50萬元。同時,法院還判決被告人姜立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計64萬余元。
四、案例點評
姜立春雖然被抓獲,但因其禽獸般的犯罪行為卻給張金鳳的父母帶來失去愛子,愛女癱瘓在床毫無意識的慘痛,還要為張金鳳后續治療的巨額治療費苦苦籌措。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茂通在得知張金鳳一家的悲慘境況后,決定為這個受害家庭無償提供法律援助,并捐助資金幫張金鳳治療,還倡議社會各界為張金鳳捐款。最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劉茂通律師的努力下,姜立春被依法懲治,姜立春于2013年被執行了死刑。被害者張金鳳的家人滿懷感激,向在危難時刻伸出援手的劉茂通主任贈送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