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2011年5月的一天,一位中年男子抱著一個三歲幼童來到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中年男子來所后就哭著訴說著自己孩子的不幸:被抱著的孩子是其三歲的女兒雅麗,2011年5月4日8時許,張某駕駛的一輛變型拖拉機在沛縣魏廟鎮至棲山鎮的公路上將在路邊玩耍的小雅麗撞倒,車輪從其雙腳上蹍過,小雅麗失去了雙腳。中年男子還哭訴事發當時是張某駕駛,但是事故認定書卻認定是其父駕駛,并且小雅麗也負事故同等責任。
二、爭議焦點
這個案件的核心問題就是有沒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是頂包。
三、律師謀略
接案后,茂通律師事務所辦案律師迅速趕至事故發生地尋找目擊證人。幾經曲折后,終于找到三位目擊證人,但是由于證人家都住在農村,法律意識、作證意識不強,都不愿意接受律師的詢問。辦案律師并不灰心,又多次趕至事故發生地,苦口婆心的給證人做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終于三位證人被辦案律師的真誠及敬業精神打動,如實的說出了事故發生后張某的父親代替張某承認駕駛車輛的事實。緊接著,辦案律師將調查了解的情況向徐州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反映,并申請對事故認定進行復核。
四、案件結果
日前,交警部門主要依據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證人證言,最終認定了頂包的案件事實,并且認定是由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張某和其父已經分別被公安機關以交通肇事罪、包庇罪刑事拘留。